他笑了笑,未做回答。
“送兵宴”上,我曾独立掌管过那个装满“人情”的背包一段时间。为了计划中的宝泉岭之旅,免不了要“监守自盗”一番。
偷的不多,“三百”。
支付在宝泉岭一晚的花销,足够。
半个多小时的车程里,我与大帝简要分享了一番自己与欣欣的过往。
回忆着那些平平无奇的相处时,还几度红了眼眶。
虽然听故事的人,多数时间里都是无动于衷。但并不影响我这个讲述者,把自己感动的稀里哗啦。
最后的“夜宴”上,除了大帝与欣欣外,我还邀请了阿昆。
不为别的,只怕大帝这个“灯泡”,到时会亮得太过寂寞。
选择的饭店,是我第一次请欣欣吃“大餐”时去过的地方。
由于那一次的我俩,事先约好了吃过饭后再去网吧包宿,所以特意延长了用餐的时间。
不曾想过了那家店的打烊时间后,我再准备买单时,在那个偌大的饭店里,愣是没能找到任何一个可以给我结账的人。
最后实在没法,我俩便也只好被迫着“勉为其难”地吃了一顿“霸王餐”。
这一个共同的“美好”记忆,便是我将最后一顿饭订在那里的唯一理由。
因为来的路程上,我已经充分与大帝表达过,自己对欣欣的特殊感情。
而阿昆因为与我同在一校,早就对我和“助理”之间那“不清不楚”的关系,熟视无睹。
所以席间的我,并没有任何“矜持”。
以“霸王餐”为引,三言两语地与大家交叉介绍过各自往昔后,我便自顾自地与欣欣倾诉起了近两个月的思念之情。
酒精的作用,挺好的。
“酒后吐真言”,也挺对的。
我从未想过,自己第一次于众目睽睽之下,对一个人干脆利落地成功表达了“喜欢”,目的,竟然还不是为了“得到”。
上一次“醉后”的“真言”,还是初中毕业的聚会上,对着丽娜吐出。
不过那一次的结果,极其狼狈。
我提起酒杯,对欣欣说出那句“我喜欢你”后,她亦没有丝毫犹豫,便在与我撞杯的同时,坚定地回复道:“我也喜欢你!”
可笑的是,这句早被所有人心知肚明的事情,却在我要离开的时候,才被昭然天下。
见状,彻底沦为“背景板”的阿昆“哎呀”了一声,也提起酒杯,朝着身边同为“路人”的大帝,学着我的样子,开口道:“我喜欢你!”
大帝亦是立即举杯配合道:“我也喜欢你!”
身处分开的倒计时里,我与欣欣自然无暇理会身边人的聒噪。
早已过量饮酒的我,神志虽然勉强清醒,口齿却很难再继续维持清晰。
逻辑上,亦很难再编织出一段辞藻华丽的表达。
再以后的频频举杯中,“你一定要幸福”,便成了唯一不变的“啰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