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言毕,又叩首。额血淋漓,浸湿黄土,余观其情真,心恻然,应之!
归府,李某果以三日为期,命家仆以骡车二十辆,载金银田契,夜入余宅,余妻见之,喜不自胜,余亦暗喜。
然,余,终是,错了。
此案牵扯贝勒爷。
贝勒爷者,天潢贵胄,今上堂兄弟也,余区区一汉员巡抚,何敢与之争锋?
余若力保李文清,便是与贝勒爷为敌。
贝勒爷只需一纸文书,递至军机处,余这顶乌纱帽,便是不保,阖家性命,亦恐难保。
余收了李某二十车财货,却,迟迟,不动。
李某来府中催问,一次,两次,三次,余皆以‘事关重大,需徐徐图之’为由,搪塞之。
至秋八月十五日,刑部斩立决文书下,李文清,于菜市口,身首异处。
李某闻之,当场昏厥,那一日,李某,须发皆白。
醒后,只身奔至余府,破口大骂。
骂余,衣冠禽兽,贪墨无度,骗其财货,害其独子!
他要去京城告御状,揭穿余之老底。
李某这一去京城,余这一辈子便完了!
趁夜深人静,余喊来护院,在村西头的山路上,截住了李某。
李某,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,李某的头,被割了下来,头与尸身,被扔进了,村西头,那处山洞。
余自那一夜起,夜夜不能安枕,梦见李某。
他就那么,站在余的床头,问余:
“王大人。”
“我的儿子在哪里?我的家财,在哪里?
“我的……头,在哪里?”
余,惊惧成疾,延医百方,无效,余自知,命不久矣。
故,于弥留之际,书此数行,留与后世子孙。
一,凡我王氏后人,遇李氏后人,无论贫富,无论贵贱,当倾囊相助,以赎余罪。
二,村西头山洞,乃李某沉尸之所,后世子孙,当岁岁祭拜,香火不断。
余,王庭桂,绝笔,光绪十八年,春二月,初三。”
林凡三人阅读完了整个折子,站在三人身边的村长脸色已经变得铁青,虽然他没怎么念过书,更不爱读书,但读这个折子还是没问题的。
“我……我太爷爷……怎么能做这样的事?”村长五味杂陈的道。
“你们一家也并未遵从你太爷爷的遗嘱,既没有帮他们家人,也没去烧过纸。”林凡接了一句。